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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日期:2016/5/4 人气:1667[ 返回 ]
霞浦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霞国土资[2016]拍1号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霞浦县人民政府批准(霞政地[2016]17号),霞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霞浦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用地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竞买保证金
建设履约
保证金
容积
建筑高度
绿地率
建筑
密度
2016-5
位于霞浦县山河路北侧(原县茶厂宿舍)
2752.35㎡(约4.129亩)
商服
住宅
1.5<FAR≤6.6
≤85 米
≥16.49%
≤35.74%
商服40年;住宅70年
3
万元
500
万元
备注: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品住宅)。具体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详见霞浦县住建局“霞建函[2015]43号”文件。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公开出让活动,但法律法规等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非霞浦县区域内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需在90日内在霞浦县注册登记具有开发资质的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以于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霞浦县国土资源局或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24日,到霞浦县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16时止(以款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5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5月26日15时在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
   (1)竞买人数须达到 2人以上(含2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2人,则拍卖会终止。
   (2)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期满之日起,每日按欠款款额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款不含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收取税费。
   (3)特别要求:①竞得人须无偿提供5996.828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原住户的安置房,具体位置位于3层至15层,以原楼房中心线分东西两侧,原东侧住户安置东侧套房,原西侧住户安置西侧套房。②竞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500万元,竞得土地后自动转为建设保证金,待主体工程15层完工后再退还给土地竞得人。③安置户选择货币安置的,由竞得人按照每平方米3700元标准向安置户支付安置费用,安置房归属竞得人,竞得人可作为商品房出售。④如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未在2019年1月5日前交付安置房的,临时安置过渡费由竞得人按双倍(12元/㎡)支付给安置户。⑤竞得人提供5996.828平方米的安置房,同时由竞得人享受棚户区改造的相关优惠政策。
   (4)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霞浦县国土资源局、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3-8894898 、0593-6508588
联 系 人:周女士、丁先生        
开户单位:霞浦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霞浦分行
银行账号:3500 1687 2070 5251 7662
开户单位:霞浦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9060 4100 1001 0000 011950                       
 
                                         霞浦县国土资源局
                                       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5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