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关于屏南地块的拍卖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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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11/20 人气:1630[ 返回 ] | ||||||||||||||||||||||||||||||||||||||||||||||||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屏国土资告字[2015]9号
经屏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屏政综[2015]219号),屏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详见屏建综〔2015〕172号文。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列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的“黑名单”的对象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定保留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2月8日到屏南县国土资源局三楼用地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2月8日到屏南县国土资源局三楼用地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2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12月 11日15时在屏南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七、其他事项 1、该宗地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交地,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2、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按合同约定缴纳,最迟缴款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屏南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福安市冠后路华联园4号楼4B201-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丁先生 联系电话:0593-3309963、0593-6508588 开户单位:屏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屏南刺桐红村镇银行 银行帐号:9061410010010000000852
屏南县国土资源局 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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