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刊二0二1年四月第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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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4/13 人气:742[ 返回 ] |
斯坦福“师徒档”获2020诺贝尔经济学奖,拍卖理论为什么能获奖?
2020年10月12日17时,202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全称为“瑞典中央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经济学奖”)揭晓,执教于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保罗·米尔格罗姆(Paul R.Milgrom)和罗伯特·B.威尔逊(Robert B.Wilson)因在“用于改进拍卖理论和新拍卖形式”方面作出的贡献,成为新晋得主。
拍卖每天都在买卖双方之间分配天文数字。现在拍卖不仅存在于私人领域,还遍布公共采购,例如频率、电力和自然资源,所有国家都在通过拍卖政府债券来获得贷款,欧盟拍卖排放配额以缓解全球变暖。因此,拍卖会影响到各个层面的人,并且正在变得越来越普遍和复杂。这是今年的诺奖获奖者做出的重大贡献,他们不仅阐明了拍卖的工作方式以及竞标人为何以某种方式行事,还利用他们的理论发现为商品和服务的销售发明了全新的拍卖形式。
拍卖的结果取决于三个因素,拍卖的规则,拍卖对象的估值,竞标者所有的信息。拍卖理论可以解释这三个因素是如何支配竞标者的行为,还可以说明如何设计拍卖,以创造尽可能多的价值。当同时拍卖多个相关对象时,这两项任务都特别困难。今年的经济学奖得主通过创造新的定制拍卖模式,使拍卖理论更适用于实践。
寻找最好的拍卖是长期困扰经济学家的棘手问题。传统的英式拍卖以较低价格开始,逐渐提高叫价,价高者得。荷式拍卖以高价开始,逐渐降低,直到有竞拍者接受。这两种拍卖都是公开出价,所有的参与者都能看到其他人的出价。在其他类型的拍卖中,竞价是封闭的。例如,在公共采购中,投标者通常采用密封投标,而采购者选择承诺在满足具体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以最低价格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在一些拍卖中,最终的价格是最高的出价(首价拍卖),但在其他形式中,赢家支付第二高的出价(第二价拍卖)。
拍卖分析的难点在于,竞标者的最佳策略取决于他对其他参与者将在拍卖中出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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