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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刊二0一九年十月第一期
日期:2019/10/4 人气:855[ 返回 ]

 追索海外文物应拒绝“拍卖式”回流

日前,英国坎特伯雷拍卖行强行拍卖了疑似圆明园流失文物“青铜虎鎣”,最终以41万英镑的价格成交。这一消息,引发文物界和舆论界高度关注,国家文物局表示强烈谴责。(4月14日中国新闻网)

据介绍,这件“青铜虎鎣”具有3500年历史,疑似150多年前圆明园被抢文物。为此,国家文物局多次交涉,要求拍卖行遵守国际公约精神和职业道德准则,尊重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和民族感情,终止该文物拍卖,并呼吁国际友好人士共同抵制相关拍卖活动。遗憾的是,有关部门的严正交涉,未能阻止流失文物被拍卖的命运。

我国流失文物在海外被拍卖事件,时有发生,每一起都会引起公众广泛关注。这些文物绝大多数是国家积贫积弱时期被抢掠而流失,件件都浸染着屈辱的历史泪痕。随着国力不断增强,让海外文物“回家”,成了国人的强烈愿望。而拍卖机构为一己私利,恣意利用国人的爱国情感进行炒作,将每一件文物都拍出天价。

珍贵文物流失海外,一直是国人的心头痛。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6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流失海外文物多达164万件,其中,圆明园流失文物占绝大多数,有100多万件,数量惊人。让尽可能多的海外文物回流,是我国文物管理工作的长期目标。

目前,文物回流主要有四种方式:商业回购、依法追索、政府间谈判和捐赠。由于种种原因,商业回购成了文物回流的主要方式。商业回购,其实就是在海外通过商业拍卖,使拍得文物回流。多年来,我国一些爱国人士,就是通过拍卖方式,花巨资将在海外拍得的珍贵文物赠送给国家,他们的义举令人感动,值得铭记。

  但是,让流失文物通过拍卖回流,似乎走到了死胡同。主要是海外拍卖机构,利用国人的爱国情绪肆意炒作,致使文物价格飙涨,文物回流代价越来越大。而海外市场价格飙涨,会刺激国内文物犯罪,反过来对国内文物安全构成威胁。与此同时,国有机构参与此类文物商业拍卖,还会使外界误认为中国政府认可其合法性,从而为未来可能的法律追索留下隐患,有关部门对此不可不察。

因此,我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有必要改变策略,应拒绝“拍卖式”回流。即,明令禁止国内任何组织、个人参加涉及我国被抢掠而流失文物拍卖活动,禁止我国拍卖机构与相关海外拍卖机构的一切合作交往,严禁国内所有博物馆以任何方式收藏、收购海外拍得流失文物,并严禁此类文物在国内参加展览、公开拍卖。这样,才能让“敲竹杠”式卖家和拍卖行死心,给依法追索和政府间谈判留下更多空间。也只有这样,更多流失海外的珍贵文物,才能有尊严地“回家”。